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宜学院教务字202446


关于开展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青年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培育产出一批高质量的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成果,为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类别及指标数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科字〔2024〕6号)(附件3)要求,我校可推荐申报基础教育类2项、本科教育类9项。

二、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执着于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申报范围

1.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以下简称“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面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从事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研究或管理,且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及完成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 年 1 月 1 日后生人)的教师。

2.基础教育类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类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和同层次成人高等教育。

3.已获得国家级同类奖项的、已获得省级同类奖项且近4 年来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对成权属及其他问题有异议且在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处理的教学成果、年龄超过45周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届申报。基础教育类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1.基础教育类。要突出育人导向,着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注重解决问题,创造性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要推进理论创新,在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改革实践取得一定影响。要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并产生较大影响。

2.本科教育类。要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要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要注重一线,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基础教育类项目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及完成人员不得超过6 人,高等教育类的不得超过 15 人。作为主要完成人只能申报 1 项教学成果奖项目,非主要完成人最多只能参与 2 项教学成果奖项目。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省教学成果青年项目应经过不少于 2 年的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当次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的截止时间。

五、遴选及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材料撰写及完善阶段(2024年8月20日前)

符合推荐原则以及属于申报推荐范围的教学成果,由成果申报团队对已有的教育教学成果进行深入挖掘,加强教学成果的凝练打磨,突出成果特色和人才培养效果,加大成果的应用推广,并完成《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申报书》(附件4)、征求意见材料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

2.教学院审核、推荐阶段(2024年8月20日-24日)

1)成果主要完成人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所在教学院,机关及教辅部门人员按成果项目专业归属提交相应教学院。教学院对成果主要完成人、完成人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对主要完成人、完成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和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对申报成果进行查重等资格审核,要求对拟推荐的成果申报项目在本教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2)8月24日前,各教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成果项目予以推荐,将《宜春学院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盖章版1份、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公示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建设科,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暂不交。

3.学校遴选、推荐阶段(2024年8月25日-9月5日)

1)8月24日前,成果主要完成人将申报书、征求意见材料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在宜春学院质量工程平台(http://ycujx.zlgc2.chaoxing.com/)进行申报资料的上传,相关操作流程参照宜春学院质量工程操作手册(附件6)。文件上传格式要求均为PDF,申报书上传的文件命名格式为:成果名称+申报书,PDF版支撑材料上传至佐证材料处。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根据省厅下达的推荐指标,确定拟推荐成果,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推荐项目于9月5日前通过省评审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5)成果负责人将申报书、征求意见材料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均一式2份)提交至教务处建设科。以上纸质材料应与省评审系统网报材料完全一致。

六、其他

1.教学成果奖是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成果和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各教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员工对《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进行学习,认真做好统筹谋划和成果整合,督促项目组全力以赴开展申报工作。

2.鼓励相关成果校内整合申报;鼓励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申报,但须由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3.各教学院应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关,做好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工作,对其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3201103

 

附件:1. 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 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 关于开展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4. 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申报书

5.宜春学院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项目申报汇总表

6.宜春学院质量工程操作手册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22日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22日印发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7-28至2024-08-2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