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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
发布者:王婷玉    发布日期:2023-04-03    查看:41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做好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学校拟开展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我校教研室为主体建设的虚拟教研室,可以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

二、申报类型

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和全国性三种类型予以建设。

三、申报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负责人等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区域性虚拟教研窜到校外成员不少于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30%。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其他方面,如建设任务、试点建设要求等详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及流程

申报教师认真阅读省通知,按照省通知要求申报。

(一)网上填报。5月6日前,组织申报项目在宜春学院质量工程平台(http://ycujx.zlgc2.chaoxing.com/)进行申报资料的上传。所在教学院将《江西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建设科,电子版上传建设科邮箱(jwcjsk@126.com)。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省厅划定的指标,择优推荐3个项目上报省教育厅。

(三)公示名单。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同意后,组织上传省级平台、报送材料。

 

 

附件:1.《关于开展江西省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江西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书

3. 江西省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汇总表

 

  

 

宜春学院教务处      

202343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4-03至2023-05-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省级虚拟教研室